鲜活农产品免“过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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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2:34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交通厅、省农委、省公安厅《关于对鲜活农产品等运输车辆免征路桥通行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不再收取相关车辆的路桥通行费。 《意见》规定,在安徽省范围内对皖籍整车运输各类新鲜蔬菜、瓜果及鲜活水产品及农产品的车辆,凭有效货物运单,在通过省开放式收费站时,经查验后实行全年免征路桥通行费。同时,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凡持有农业部统一印制,各省农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加盖公章的“作业证”,在除高速公路、全封闭汽车专用公路以外的公路上行驶,可免收路桥通行费。对整车运输地产化肥的车辆,凭化肥生产企业和县以上供销、农资部门开具的当日销售发票,以及运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运单,免收满载单程车辆通行费。 (方锡虎) 《华东新闻》 (2004年10月18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