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9单位使用童工被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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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2:34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江苏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近日对该市710户单位3.5万多名职工进行排查,共查出9家单位使用11名童工。这些企业将按每使用1个童工罚款1.5万元的标准,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重罚。目前,这11名孩子已被遣送回乡。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私营劳动密集型企业、职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作坊业和服装、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现的11名童工大多来自四川、苏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平均年龄在15至16岁,从事着所谓学徒工种,每月获得400至700元不等的报酬。 (苏庆 润润 峥嵘) 《华东新闻》 (2004年10月18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