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粮食机关职能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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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6:4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粮食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粮食工作,不辱历史使命,笔者认为,关键是职能的彻底转变。 由“小”向“大”转变。随着粮食购销市场的全面放开,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传统的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必须跳出部门的“小粮食”,立足于社会“大粮食”,用全新的方式和手段,建立起竞争、有序的粮食流通市场和调控有力、保障供给的粮食应急体系。 由粗放管理向行业指导转变。实践证明,过去大包大揽的粗放型管理,管不了也管不好。指导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是建立现代法人治理机制的有效方法。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用制度规范企业行为,使国有粮食企业切实发挥出市场主渠道和承担起宏观调控载体的作用;加强行业指导与协调,共同构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 由行政干预向依法监督转变。监督是保障粮食流通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条例赋予的权力,发挥对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职能,确保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建立、建全粮食经营台账,保持一定的粮食库存,保障粮食应急机制的实施;严肃查处操纵粮食价格、欺行霸市、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维护和规范粮食市场秩序。 由单纯管理向服务转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粮食产业化经营,配合农业部门大力推广适销对路的优质粮,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服务;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为企业经营正确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积极开展粮食精深加工,为提高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提供人才、技术支持。魏木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