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涨幅趋缓或有所回落 9月全国第14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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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8:35 新华网 |
记者10月17日从海南省物价局了解到,海南省物价涨幅由2月份的全国第一位,逐渐回落到9月份的全国第十四位,价格总水平快速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抑制。目前,海南省市场供应充足,除液化气价格受国际市场价格影响波动较大外,物价总体基本稳定,粮食副食品等前期涨幅较大的品种涨幅已趋缓或有所回落,市场没有出现抢购现象。 今年以来,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较快,1至9月份,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8%,比全国平均涨幅4.1%高0.7个百分点,涨幅列居全国第六位,给居民生活特别是特困群体的生活造成较大压力。对此,海南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控价格,稳定物价,取得一定成效。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了节日市场价格监测,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副食品、液化气、长途客运等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重点监测,预防消费旺季消费价格暴涨;从2月17日开始对防治禽流感相关药品、药具等价格进行监测,掌控相关商品价格信息,防止价格异动;加大对粮油、化肥、水泥、钢材、玻璃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力度。 严格控制出台提价项目。5月19日省价格主管部门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暂停出台提价项目。8月31日,省价格主管部门又下发了《关于严禁出台提价项目的通知》,决定在2004年年底前全省不出台新的提价项目。目前,我省已有公路客运价格、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等多项提价项目被禁止或推迟出台。 对涨幅较大的农资价格采取价格干预措施。针对去冬今春以来海南省农资价格涨幅较大的形势,省发改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的通知》,决定从4月28日起对农资价格采取行政干预措施,对化肥、农药等价格进行监管,主要是限定尿素出厂基准价、化肥最高零售价格和农药批零差率等。 调节供求,促进商品供需平衡。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上半年,海南省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05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金额1001.37万元,实行经济制裁金额971.96万元。 上述价格调控和监管措施的实施,对维护海南省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海南省价格总水平在今年前7个月呈持续上升之势后,8月份涨幅开始回落,9月份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4.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预计今年第四季度,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会比前三季度有所回落,全年价格总水平呈“中间高、两头低”的态势,涨幅在4.0%左右。(完)(彭敏 陈成德古海明)(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