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服刑犯诈骗狱警4万之后脱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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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1:23 人民网 |
10月15日,湖南洪江市人民法院对使计骗取监狱警察四万元的被告人侯自勇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加上原判余刑七年五个月十天,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1996年5月2日,侯自勇因犯拐卖妇女罪被溆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1996年5月17日,侯自勇被交付到原湖南省安江监狱服刑。侯自勇伪装积极改造,被安排在原安江监狱汽修厂守门,并以合伙做黄金生意为名骗取了原安江监狱汽修厂厂长蒋佰胜的信任。1997年3月26日上午,侯自勇以上街照相为由,与蒋佰胜一道乘车到原黔阳县铁山乡合伙做黄金生意。到了雪峰镇与铁山乡的公路交叉路口处二人下了车,侯自勇对蒋佰胜讲:“你不要出面,由我去就行,这样会好一些”,并要蒋佰胜到铁山乡等他。将蒋佰胜携带的4万元现金骗到后,侯自勇携款脱逃,先后逃窜到贵州省锦屏县、湖南省溆浦县、海南省琼海市、云南省昆明市、江西省宜丰县、浙江省温州市等地,诈骗所得4万元现金已被其挥霍。2004年5月5日,侯自勇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经济开发区一出租房内被抓获归案。(林安华易江山陈阵)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