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装前 强制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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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1:5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魏启扬)日前,省质监局给长沙水司计量部等省内66个计量所(站)颁发了“专项计量授权”证书,授权长沙水司等66个计量所(站)对抄表收费的贸易结算用水计量表实行强制检定,今后,市民可以放心使用经过供水部门检测的水表。 由于种种原因,以往我省的水表检定工作基本上由供水部门自行进行鉴定检测。为更好地促使质监部门对供水系统的计量监督真正到位,省质监局组成4个考察组经过一个多月时间,对分布省内66个市、县水表检定所(站)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授权进行了严格的复查和考核。据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水表、电表、燃气表以及热量表等4表已被列为国家重点监管的计量器具。按照《计量法》规定,在安装使用前,“4表”必须经过首次强制检定,只有检测达标,贴上“首次强制检定合格”证,才能安装使用。除水表外,其余“3表”的授权检定工作也将陆续进行。 在授权后,质监部门仍将对供水部门检测过的水表的20%进行抽检,以确保用户使用的水表计量准确合格。同时,质监部门也提醒市民,今后凡是新装“4表”户,若新表上没有“首次强制检定合格”证,可向质监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