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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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0: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江淮晨报语文是工具课,是有很强思想性的“基础学科”,它全面完成“打好听说读写的基础,加强思想教育,发展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的教学任务,单靠教师讲授或繁琐的课文分析,是培养不出听说读写能力的,更完不成语文教学任务必须在教学实体中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当前,教师在观念上一般并不反对学生是主体,但在具体教育实践中,却往往不把学生作为真正的主体来对待。那么,怎样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呢? 教师应从思想上改变观念,相信学生有内在的主体能力。 教师不信任学生的能力,不敢放手让学生做主。在课堂教学中,要么事无巨细包办代替,要么还停留在“提出要求——学生活动——反馈交流”的模式上。如:有位教师在教《看雪》一文,课堂的活动流程是:先要求学生自读课文,找出台湾小朋友想来内地看雪一词。接着让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台湾小朋友为什么不能来内地看雪?接着又让学生自由读这一段,理解这个词的意思。整个过程学生的活动量很大。即有全体自学活动,又有小组合作学习,但有一点明显不足之处就是学生的活动都是在接受教师“指令”。所以,确立学生主体地位,教师应在主观上改变观念,真正让学生做到自主学习。 珍视学生的独特体验,让学生的心灵放飞。 鼓励学生根据个人知识,直接经验等对教科书进行自我理解、自我解读。尊重学生的个人感受和独特见解。如在一次低年级的识字课教学中,老师出示象形家,提问:“这幅图像什么?”一位男生就回答:“它像月亮,还像香蕉,一根烂了的香蕉。”教师随机点评:“××同学,真聪明,能用像……还像……”造句子。它像月亮,像香蕉还像什么呢?班里的气氛立即活跃起来,有的说还像水饺,有的说还像小船等等。激发了学生的想象空间,让学生的心灵自由放飞。 自主制定学习目标,选择学习方法。 两个手指头伸出来,都会有长短,何况一个班六七十位学生呢?在制定学习目标上,应该给学生自主权,每位学生可以根据其学习基础和学习水平制定学习目标。学习能力较强者可以在掌握学习内容的基础上,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比如,本节课的教学目标要求掌握本课生字,那些学习能力较强的同学可以在掌握本课生字的基础上,把本课的其他生字全部学会,或者把本课的课文做到会读、会背、会默写等。学习方法也有千百种,学生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或独立学习,或分组合作学习等等,充分放飞自己的个性。 沈先霞 (来源:江淮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