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江洪打赢名誉侵权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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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2:23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广东家电商会获悉,备受家电界关注的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诉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侵犯名誉权一案,现已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朱江洪胜诉。 据了解,2003年12月18日,仲大军在广东某报上刊登了一篇标题为《格力再现褚时健式人物》的文章,朱江洪认为这篇文章给其名誉权和身心健康带来严重伤害,遂于今年初向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仲大军侵犯名誉权。今年5月31日,香洲区法院作出仲大军败诉的一审判决后,仲大军不服,于6月中旬向珠海市中院提起上诉。 珠海市中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后,于9月10日下达终审判决书,维持原判,即要求仲大军在刊登《格力再现褚时健式人物》的报纸上,以同样的篇幅刊登向朱江洪致歉的文章,并赔偿朱江洪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陶小淳 谢德盛) 《华南新闻》 (2004年10月19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