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公路建设民间可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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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4:1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新华社杭州10月18日电 浙江省的4个高速公路项目首次向民间招投标业主,这是浙江省消除体制障碍、破除准入堡垒、改进投资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 这次招投标业主就是向社会招投标高速公路的投资者,然后由这些中标的业主对高速公路负责建设、管理,同时也让其在管理中获得经济回报。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说,随着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全面推进和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如何拓宽投融资渠道、择优选定项目投资业主,成为影响高速公路建设步伐、落实业主负责制、遏制工程腐败的一个突出问题。 业主对项目的收费经营期限原则不超过30年。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19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