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拿回扣凸显法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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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6:01 深圳商报 |
近日,四川省第一起医生收取药品回扣案件由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消息传出,引起社会各界的激烈争论。 一种观点认为,公立医院医生接受药品回扣是利用其“处方权”为他人进财、为己谋利,回扣拿的可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理该定罪。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生所掌握的处方开具权只是一项专业技术工作,不具有行政特性和国家权力特性,接受药品回扣只能算行业不正之风。 看来,医生收取药品回扣虽然长期为官方所追究、民间所讨伐,但一旦上升到法律高度来“治罪”,并不那么简单。就在成都6名医生拿药品回扣将要被正式起诉之前,浙江瑞安市就有45名医生同样因收受药品回扣被立案。 但是,由于目前国家法律没有对医生收受回扣作出具体治罪规定,45名医生或者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撤销行政职务,该不该治罪至今没有定论。有消息称,为慎重起见,瑞安市检察院已就此案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高院法官许胜利也表示,是否该对医生拿回扣定罪,在现行法律文本上尚属空白,有赖于提请全国人大法制委讨论并作出决定。(《工人日报》高柱) 作者:高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