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公开宣判“所长销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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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8:43 新华网 |
江淮晨报讯(庐法宣肖献松)轰动省城的南京无业人员周宇轩诈骗盗窃轿车,长丰县公安局夏店派出所原所长韩祖兵收购赃物一案,昨日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宇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258000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同时,其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32971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80000元。 同时,法院认为,被告人夏店派出所原所长韩祖兵和张文宗、张文彬明知道所购车没有任何手续,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收购赃物罪,且是共同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各1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