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处纵火案:7被告获终审法院裁定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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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9:0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0月19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轰动一时的2000年香港入境处纵火案,香港终审法院昨天裁定,被判误杀及纵火罪成立的施君龙和其余6名被告上诉得直。 香港终审法院昨天以香港高等法院原审法官错误引导陪审团和上诉庭错误理解部分法律观点,将举证责任放在辩方身上,故撤销7名被告所有罪名,下令案件发还高等法院,再就两项误杀及一项纵火控罪重审。7名被告还押监房看管。 施君龙以及其余6名被告,在2000年8月2日,前往香港湾仔入境处大楼,与22名争取居港权人士示威,其间恐吓要入境处职员变“烧猪”,扬言“明年今日就是你们的死忌”,后来有人淋天拿水(一种有机溶剂,极容易挥发及燃烧),引起火警,事件引致高级入境主任梁锦光及争取居港权人士林小星死亡。 施君龙被判谋杀及纵火罪成囚终身,同案彭汉坤、傅模、林兴銮、杨义坪、杨义炎及周洪川则误杀及纵火罪成,分别入狱12至13年。各人不服,提出上诉,上诉庭改判施君龙误杀罪名成立,他被判入狱14年,其余6名被告上诉驳回。他们随后又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