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设10万奖励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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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9:0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惠州讯 (记者 程锦美通讯员赖妙忠、李国志)昨日,记者从惠州市政府获悉,政府从财政上支取10万元成立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奖励举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员。 据介绍,这笔款项专门用于没有罚没收入或按罚没款计算奖励金低于相关规定标准的食品举报案件。另外为确保举报人员的安全,打假职能部门对举报人的资料将严格保密。据惠州市打假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奖励范围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产地、厂址或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 二、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名、厂址或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 三、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四、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 五、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非食用物质加工添加剂、使用发霉变质原料和过期变质食品加工食品的。 对举报上述第一至第四项的有功人员,每个奖励300元;举报第五项的,每个奖励500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