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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路一超市装修期间试营业异味刺鼻 购物孕妇恶心呕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9:11 南方日报

  报料新闻

  本报讯(记者/王长庚 黄影霞通讯员/吉小江 郑创彬)白云区黄石路某超市试营业期间,油漆、板材等装修材料发出阵阵刺鼻异味,一孕妇在该超市购物不到10分钟,即感到头痛、恶心,并有轻微呕吐,第二天休息了一整天身体才恢复。市民汤先生日前向记者报料,抱怨“为了赚钱,超市竟把顾客身体健康当儿戏”。

  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了解到,超市装修到使用应间隔2个月时间,超市装修的板材含苯和甲醛,可致癌。有专家认为,该超市侵害了顾客的身体和财产安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场见闻

  气味难闻记者头疼

  昨天上午,记者根据报料人提供的线索,赶到该超市。距超市还有好几米时,记者就闻到了阵阵刺鼻的异味。一进超市大门,异味越来越重,记者也有轻微恶心感觉,有些顾客甚至捂住鼻子。在该超市的负一层营业大厅,刺鼻的气味更加浓烈。经了解,记者得知异味的来源主要是超市装修时油漆、板材等装修材料散发出来的,其中油漆散发的气味最为严重。记者在该超市呆了30分钟后,觉得头疼、恶心,最后“仓皇”离场。

  超市负责人

  装修用的是环保型材料

  记者找到该超市一负责人,反映该处刺鼻气味严重。该负责人介绍,由于超市是9月17日才装修完毕开业,现在是试营业期间,10月28日才正式对外营业,装修材料的气味暂时还没有完全消除。该负责人同时也承认,确有部分顾客投诉购物时感到身体不适,但他坚持,这不是装修材料散发出的异味所致。“我们超市很为顾客着想,装修使用的是环保型材料,就连油漆都是环保型的。”

  专家说法

  超市侵害了顾客安全

  建材专家张先生分析,超市装修中或装修后散发出的刺鼻气味装修板材和油漆中所含的甲醛和苯所致。甲醛和苯是致癌物质,吸入过量有害人体健康。按照行业规定,楼层从装修完毕到投入使用间隔时间应在两个月左右。

  法律专家饶女士认为,超市的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家在明知装修时消费环境不安全的情况下,照常营业,侵害了顾客的身体和财产安全,应当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料人:汤先生,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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