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中英答辩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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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9:1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逃匿:四年后女巨骗被抓获 1999年4月的一天晚上,贺鸣接到某银行信贷处长的电话后,得知有人在调查他们贷款的事情。贺知道事情就要败露。当天,早有准备的贺不仅卷走了从银行骗出的钱,连周中英放在保险柜的钱也被他卷走,至今在逃。此后周安排同案犯钟某、刘某等人躲避,她也于同时逃匿。由于案情重大,他们成为公安部网上追查的要犯。 2003年7月初,湖北省警方经侦查,发现周的子女均在武汉上学,她租住在洪山区。7月7日深夜,警方在武昌街道口将周截住,但周自称叫“毛桃仙”。经审查,她才交待“毛桃仙”是假名。当时民警查问她诈骗所得的1.8亿元的去向,她自称都在澳门输光了。至今,他们诈骗的款项有1.4亿元去向不明。 周中英答辩实录 周中英大学中文系毕业后被分配到湖北省教育厅工作,后调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成为时任办公厅副秘书长刘定桐的下属。刘收受的贿赂中,有15万元是别人请刘帮忙向周追讨欠款而给刘的“好处费”。 据检察机关指控,周中英等人在1998年7月和1999年4月间的骗贷活动中,以深圳盐田港公司名义向银行出具的保证人声明书和质押合同上,除了公章是伪造的以外,时任盐田港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定桐的签名都是周中英假冒签下的。 周称上述造假行为都是贺一手操办的,签名也是在贺的欺骗下进行的。据周中英在法庭辩称,1998年的一天,贺告诉她,称担保的事情已经办好了,盐田港的财务总监同意出具手续,并拿出了盖有盐田港公章的质押合同书和保证人声明书,但法定代表人签名还是空白。 周说:“贺告诉我,刘总(刘定桐)说了,就由小周(周中英)代签就可以了。由于我和刘总关系非同一般,我们两家是世交,我也没有怀疑什么。就在上面签了刘的名字。以后类似的东西都是由我代替刘签名。” 庭审中,周中英称,公司成立后完全由贺鸣负责和操纵,自己只是挂了一个总经理的空名。诈骗银行钱财完全是贺鸣一手策划,自己是被人利用和欺骗了。“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好男人,没想到他骗了我。” 据周的律师介绍,贺鸣是南京人,他们俩1996年结识。贺虽然是一家公司的老总,但没有多少财产,人际关系也远远没有周广泛。但他有名牌大学会计系的“金字招牌”,人非常聪明,财务上相当精通。这些都是周所缺乏和看重的,两人很快同居。 庭审中周说,当时觉得贺不嫌弃她年纪大与她相好,自己非常感激。现在想来,他也是看中了自己在深圳有广泛的关系和丰厚的财力。周认为贺鸣可能早有利用自己从银行捞一把后逃匿的阴谋,而自己陷入感情中,又不懂财务,才会受到蒙蔽。 但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周其实一直知晓公司成立后没有做过一笔贸易,他们唯一的工作就是到银行套现。而这些银行都是周亲自联系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