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银行1.8亿潜逃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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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9: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假盐田港公司之名提供假担保骗得1900余万元 与盐田港因受贿落马前老总刘定桐关系密切 骗案事发后隐姓埋名与同谋男友潜逃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涉嫌诈骗银行贷款1.8亿元、潜逃四年终被抓获的女金融巨骗周中英,昨天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周中英被控于1998年7月至1999年4月不到一年的时间,伙同其同居男友贺鸣(在逃)等人作案12起,骗取深圳两家银行款项共计1.8亿元,至今有1.4亿元未追还。昨日同时受审的还有同案犯钟某、刘某。 检方指控,周中英等人使用虚假的企业印章、验资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冒签他人姓名,伪造工矿购销合同、资产负债表、盐田港集团公司保证人声明书、以盐田港公司为出资人的质押合同等贷款资料,以深圳市港航公司、恒德丰公司为借款人,骗得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然后向银行贴现,再分散转账到其他单位账户换取现金,或转到港航公司账户。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贷款诈骗罪。 诈骗目标:两亿元 周中英是湖北仙桃人。1993年,周辞职到深圳,在一家公司做了一段时间的办公室主任,创下千万财富。1997年,她与同居男友贺鸣开办深圳市港航机电有限公司,自任法人代表、总经理,贺鸣则任财务总监。同时受审的钟某任出纳。为了诈骗银行,他们又先后成立了几家空头公司。 同时受审的刘某曾任其中一家公司挂名总经理。贺与周“做大”公司的手段是想方设法骗取银行贷款,据周交代,他们的目标是骗到两亿元后收手。 诈骗手段:造虚假材料 为套取银行资金,两人做了分工。由周利用与银行的关系负责联系贷款银行;贺则负责准备资料和联系担保单位。公司成立后没做过一笔贸易,所有人全部工作就是做假的企业印章、验资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假的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公司)的保证人声明书、以盐田港公司为出资人的质押合同等贷款资料,假的工矿购销合同、资产负债表等资料。 诈骗“成果”:11次得手 1998年7月13日,周中英等人以港航公司名义,使用上述虚假资料,假冒盐田港公司作为保证人,骗取深圳一家银行贷款1900余万元。这是他们第一次诈骗成功。 此后,他们先后11次用同样手段,骗得深圳一家银行发展大厦支行、某银行深圳分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然后向银行贴现,再分散转账到其他单位账户换取现金,或转到港航公司账户。(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