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禁用方言译制境外节目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9:27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国家广电总局昨天通过其网站公布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译制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说,近来,一些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了用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有违广播电视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重要任务和使命。通知中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一律不得播出用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正在播出的用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必须立即停播,妥善处理。 另外,各省、区、市广播影视局(厅)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立即对所属播出机构播出用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梳理,按照上述规定精神严格管理,认真履行好广播电视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重要任务和使命。 (广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