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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卖判决书 律师叹稀罕 法官说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0:04 新华网

  “我急用钱,想卖一份判决书,你能帮着找到买主吗?”昨日,家住焦作武陟的王小生一联系到记者,便急切地询问。他说自己有一份生效民事判决书,已经4年了,但7万多元的执行款“一分都没拿到手”。

  据王讲,父亲王福兴现年60岁,6年前,一场车祸使他变成了植物人。2000年4月22日,武陟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各项费用共计70599.21元。同时,2800元的案件诉讼费,由肇事方承担2600元。

  王小生说,为了给父亲治病,家里已是负债累累了,本指望执行款还债,可4年了,四处找人托关系,钱却始终没执行过来。“我也真是没办法了,才走了这一步。”他说,自己“卖”判决书不是突发奇想,而是曾在《故事会》上看到了一则小故事,讲的是丈夫出车祸死亡,法院判决生效后,长期得不到执行,于是,妻子就在法院门口“拍卖”自己的孩子。

  王小生还极为肯定地说,自己已查到了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只要有人肯“买”他的判决书,他一定积极协助其要回这笔钱。他打算以5万元左右的价钱转让。

  当事人转让判决书,到底合不合法?转让成功后,是否还要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就此,记者咨询了法律界有关人士,也听取了一些市民的观点。

  仟问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叶树华认为,王小生的这种行为,口语上说是“出让”或者说是“卖”判决书,但实质上卖的不是判决书本身,而是其中确认的债权,常见的有一些银行把不良资产通过债权转移,让受让者去承担这个风险,但普通百姓这种把判决书公开拍卖的,还不多见。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马新平认为,法院裁判文书也是一种债权文书,不同的是具有法院的强制执行效力。王小生这事还真是一个稀罕事,在全国法院也不多见。目前,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这种行为,因此,他个人认为这是合法的。

  市民常先生说,他认同王小生的做法,他认为应该有买主,因为执行难有很多原因,有的时候可能在当事人手中执行不下来,但转让到别人手中后,人家就有可能通过一些手段最终让判决书得到执行。(记者赵珊- 责编:游 黎)(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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