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三类退休人员看病无忧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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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0:0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10月18日讯(记者刘艳)由于单位无力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以不用为生病住院忧心了,省政府日前出台了《海南省社会医疗补助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按《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三类退休人员,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纳入社会医疗补助范围:一是用人单位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核定,确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能力的;二是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撤销、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时,清算财产不足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金的;三是《条例》实施前,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改制或依法破产、撤销、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致使其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据悉,纳入社会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但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待遇。有关负责人表示,通俗点说社会医疗补助,就是保障退休人员患了需要住院的大病时的医疗费,为退休人员减轻负担,而门诊、购药等一些费用还需要自己支付。 此外,《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核定,确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能力的退休人员,其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医疗补助之外向其提供适当的医疗补助。若用人单位恢复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能力,其退休人员将依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享受医疗待遇。 作者:刘艳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