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汽车经销商对品牌销售新规反应不一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0:28 中国西藏新闻网 |
15日,记者在获悉《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实际情况之后,走访了拉萨市内多家汽车经销商。当记者要求就这部政策的部分规定进行采访时,部分经销商虽然表示对“征求意见稿”有一定的了解,但反应平淡;而大部分经销商对“征求意见稿”显得很陌生,有的经销商直接表示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很突然的消息。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地域限制,这部政策对拉萨市内的汽车经销商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协合汽贸的刘经理在看过记者提供的资料之后,对“征求意见稿”给予了肯定。他表示,协合已取得南京菲亚特的授权。同时,他认为在该政策实施之后,汽车销售市场更易于管理;在有厂商把关的条件下,能确保市场的正规化,使销售的车辆在价格、质量、维修和索赔方面都有保障,最终确保消费者利益,并提高品牌的知名度,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拉萨某汽车经销商认为,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从供应商的角度考虑过多,而对经销商考虑太少。同时他表示,这部政策的实施不会对拉萨市内汽车市场带来太大的冲击。 记者获悉,品牌销售是一种国际通行模式。欧盟、美国大部分汽车生产企业都采用品牌销售模式,并取得了成功,仅美国就有约26000家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但就目前拉萨市内经销商反馈的信息来看,汽车市场环境和资金规模对品牌销售的推行还有很大阻力。 作者:田国庆 (来源:西藏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