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立诉高博特侵犯商业秘密 两离职副总另谋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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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1:05 新华网 |
“昂立”和“高博特”,这对上海知名保健品企业纠纠缠缠,长达4年。昨天,“昂立”诉“高博特”及其两位老总侵犯商业秘密案又在上海二中院开庭,整个庭审将持续整整两天。 2000年年底,上海高博特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称“盐水瓶”是他们的特有名称,但“昂立”在其广告中却称,“抛弃老‘盐水瓶’装,‘浆糊’产品难得逞”,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昂立”也不甘示弱,提起反诉,称“清除体内垃圾”是其创造性广告语,但“高博特”在广告中却宣称其产品“不仅能清扫体内垃圾,更能控制垃圾来源”。“高博特”闻讯,又称,“盐水瓶能给肠道补充大量有益菌”是其广告关键语,但“昂立”却在广告中称此是“肠胃保健中的一个误区”,是恶性不正当竞争行为。 2001年年底,上海市一中院判决“昂立”败诉,赔偿“高博特”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同时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此后,“昂立”以侵犯商业秘密将“高博特”告到了上海二中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400万元,连带成为被告的还有“高博特”的董事长张刚和副董事长范培萍。昨天开庭的便是此案。 据悉,张刚、范培萍曾是“昂立”公司前身──上海昂立生物食品厂分管生产和新产品开发的副总经理,离职后成立了高博特公司。对此,“昂立”诉称,两人有充分条件接触及掌握“昂立一号”产品的技术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侵权,要求巨额赔偿。(记者沈凤丽)(来源: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