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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都学院”的消失看民办教育的软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1:15 人民网

  人民网大连视窗记者 王科 葛新

  今年7月,本网就一事进行了连续报道。新学期里商都学院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妥善解决?学生们是否开始正常学习生活?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大连金州区联胜街95号的大连商都学院,却发现校园里面杂草丛生,附近的居民随便出入,教学楼上贴着大连金州区法院的封条和公告。

  记者随即与商都学院常务副院长崔文斌联系。他这样解释:“学院现在是暂停经营。目前,学院已将部分学生转入了位于大连夏家河子的一所同等资历的学校(后据记者了解为15人),对于一部分要求保留学籍的学生,学院也正同辽宁省教育厅协商解决。学院还同要求退费的预科学生达成了退费协议,具体的时间大约在11月份。”

  按照崔副院长的话说,“商都学院”是“暂停经营”;而记者此前采访过的“商都学院”却实实在在是“关门”了。一度辉煌的商都学院为何最终落得如此结局?在对“商都学院”跟踪采访过程中,记者体味出中国民办教育一些“理不清”的问题,如果不完善现行的法律和制度,这些问题还将长期存在,还会有更多的“商都学院”幻生幻灭,其结果会让更多的学子们在求学路上患得患失。

  问题一:衡量办学申请人的标准是什么?

  据了解,“商都学院”被查封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院长王明玉将早已卖给了大连西岗区法院的一处楼房的产权证抵押给了中信银行金州分行,贷得款项200多万元,拖欠110多万元至今未还,于今年5月被中信银行金州分行起诉。金州区法院专案负责人介绍说,王明玉的行为已构成了欺诈。此外,“商都学院”还拖欠教职工工资,共计被起诉17起。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商都学院”的法人王明玉自学校查封之日至今,只打过一个电话,说要到法院去好好协商,之后王明玉的手机就做了呼入限制,再也联系不上了。他说,现在法院没法找到他,单是对裁定结果拒不执行这一条,以每起案件拘留15天来算,就可以拘留王明玉8个多月的时间。

  今年7月记者曾在大连开发区一幢政府扶持的高科技产业办公楼内采访了王明玉,他递给记者的名片上赫然写着“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筹备处主任”字样。“商都学院”官司缠身、负债累累,法人王明玉转身又变成了“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筹备处主任”,可见王明玉是如此钟情于民办教育“事业”。那么,有关的教育审批部门,在核准其成立另一所新“民办学院”的时候是否考虑过王明玉“商都学院”的办学“业绩”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办学申请人需要具备的物质条件,而对于那些有不良办学历史和违法行为的人是否有办学资格却没有明确的规定。物质只是办学的条件之一,如果学校的主要领导无“德”施人,又如何“树人”?如果对于“无历史”可查的人,根据其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或许有可能让其通过,可是对那些“有据可查”者,为什么还要给他更多的施展“空间”?

  问题二:民办高校应该怎样办学?

  近年来,民办高校的“高利”经营受到了高考扩招的无情冲击,许多学校出现了生源不足问题,生存也就出现了问题,面对这种情况学校该如何经营呢?

  “商都学院”在2003年就已经出现经营危机了,可是在该校2003年秋季的招生简章上却写着:学院的领导班子是专家型结构,从顾问、院长、副院长到各系主任均由知名教授担任,形成了专家型的教育管理体系。学院落拥有一支知识广博、经验丰富、务实进取的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100余人……为了吸引生源,该校还设置了预科班,并承诺如果学生预科结束后继续在该校学习就免收预科学费,也就是前文提到的正在等待退费的这批学生。

  可是,刚一开学,专家、教授们都“不见”了,学院出现了教师缺课、学生流失的现象,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教学课变成了自习课,学生只剩不到60名。而王明玉自己所说的造成的这种现象的原因:食堂停办和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经济问题。而“民办”的“创利”目的,又使他千方百计想开源节流、扭亏为盈,一方面减少所有支出,一方面扩大生源,所以发生的一切也就顺“理”成章了。

  其实,无论是学校、企业还是任何一个个体,如果维持不下出了,谁也不能其强迫经营;可是学校作为特殊的个体,肩负着教育和培养下一代的任务,影响着一代或是几代人的命运。办教育为育人还是为挣钱,应该是办学者该明确的要务,这样在出现问题时也就能对得起“学校”这个称谓。

  问题三:民办教育该如何进行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5条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第6条规定:国家鼓励捐资办学。国家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也就是说,国家对民办教育一直是扶持的态度。

  那么,民办学校一旦出现了问题该怎么办?商都学院出现问题后,大连市教育局是这样回答的:我国的民办高校一般采用“三级办学,二级管理”,以部属、省属为主,地方没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大连商都学院是辽宁省省属民办高校,其审批、成立、管理包括年审都由辽宁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大连市教育局没有参管权,辽宁省教育厅对民办高校的管理情况也从不向地方通报。辽宁省教育厅则说:商都学院获得过辽宁省政府颁发的辽宁省民办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是辽宁省教育厅重点扶持的办学单位,虽然出现过一些问题,但是考虑该校曾经的成绩和办校初衷一直以扶持为主,希望学校能有转机。就这样,商都学院也就敢“想什么就做什么”,也就有了学生在网上发贴子说“教育厅,吃了顿饭,拍拍屁股走人了”。

  民办教育需要支持,但是支持不是纵容。主管部门在发展教育事业、扶持民办教育的同时,也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充分了解学校的真实情况,客观、及时地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也要赋予地方政府对辖区内民办高校的管理权限,使民办学校出现了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尽可能减少学生的损失,尽最大可能保证学生的基本权利。只有这样,民办教育体制才能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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