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抢到的钱太少 竟轮奸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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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1:2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3恶汉结伙抢劫一女子,因嫌抢到的钱太少,竟将受害人轮奸,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其中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刑13年半和11年。 陈金龙,系麻江县人,于1967年6月3日出生。郭志武,1967年2月18日出生,系辽宁省人。2004年1月22日,陈金龙、郭志武伙同陈小四(在逃)预谋抢劫,3人驾车来到金华农场四大队加油站附近,见女青年陈某独自一人在路上行走,便将其拉上车,强行对其进行搜身,搜出现金7元。陈小四因嫌钱少,将钱还给了陈某。随后3人又将陈某拉至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陈金龙、陈小四忽生邪念,在车上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之后,3人又将陈某带至白沙路路段时,陈金龙在车上又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当晚,郭志武又将陈某带回自己在白云区的家中,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为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陈金龙有期徒刑13年半,判处郭志武有期徒刑11年。 作者:项焜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