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百家园”经警被害案一审宣判主犯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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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2:46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廖明郝冬白)发生在去年6月7日凌晨的“民百家园”血案昨日一审宣判,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玉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鹏鹏等4被告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2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齐万龙等7人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时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同时判决犯故意杀人罪的5被告赔偿雒的亲属2.4万元。 2003年6月6日下午2时许,兰州民百集团经济民警苏延龙,因女友与王玉海在电话中发生争吵,便纠集经警张彦龙等人与王玉海相约斗殴。次日凌晨1时许,两伙人在民百家园小区相遇时,遭到正在值班的经警雒继荣的阻拦,雒继荣被连捅数刀,经医院抢救无效牺牲,年仅23岁。(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