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者通吃”突破了底线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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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5:20 人民网 |
陈步雷 近来,刘翔免试获得硕博连读资格一事,被公众所关注。笔者赞同徐友渔教授的观点,并且认为华东师范大学不仅有功利之心,而且有媚俗之嫌,甚至对大学的本义构成了亵渎。 攻读学位的权利,或者被授予学位的资格,应当按照学术能力选拔、学术水平判断的机制,按照正当程序获得。这包括实体条件与程序条件两个方面。实体性条件,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学位条例》所规定的,必须在知识基础、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如何,才可授予哪一级学位。程序性条件,大体应当包括:通过所有考生(学生)均应被同等对待的入学考试、日常学习与研究的考查、中期考评、开题审查、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校学位机构审查等。 同时具备实体与程序条件所获得的资格或学位,才属合法、正当,才符合正义。 其实,学校按照上述实体与程序条件实施有关行为,是一个知识与信息能够较为便捷地传播、已经基本实现启蒙的常态国家、常态社会中的底线正义。道理很简单:设立学位的目的,就是让学术上比较权威的机构,通过正当程序,对学术水平达到要求的学生加以资格或水平的确认。设立法院这种公共机构的目的,就是要它通过公正地裁决纠纷、专门为社会提供“公平、正义”类的公共物品的。把学位授予合格的人,把司法公正实现于当事人和全社会,实乃学位和司法的本义、本性。既然在一个常态国家和社会中,学位与司法之类的机制不仅必要而且极为重要,那么,遵循有关实体与程序规范,实为最低限度的要求。 遗憾的是,我们总会经常在这些社会常识层面,缺乏必要的想像力。令人惊异的是,缺乏想像力的,包括掌握了公共资源的机构和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让一些不具备政务能力的明星担任某种特殊的公职、使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以对其有利的条件收购该企业等,与上述学位非正当授予等现象是异曲同工的,就是人为地或制度性地让赢者通过机会主义方式获得了他本不该得到的利益。赢者利益有了,社会的底线正义却丢了。 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