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日中国将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8:13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朱玉)近日,卫生部、公安部决定统一制发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新版《出生医学证明》自今年12月1日开始启用,2005年7月1日起在全国普遍使用。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由助产单位直接签发,被称为“人生第一证”。 《出生医学证明》自1996年1月1日启用以来,对于规范出生的户口登记,依法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部分地区未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出生医学证明》,违规签发、乱收费以及群众使用假《出生医学证明》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出生户口登记质量,损害了群众利益。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在其副页“户口登记机关保存联”和“签发机构存档联”内增印了电子水印防伪条码,提高了防伪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