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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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4:39 山西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杨珏) 日前,记者从省国资委了解到,我省将大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总法律顾问制度。 目前,我省大多数国有大型企业都建立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已经有1000多人,对推动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6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颁布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省国资委也已拟订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则》和今明两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后,企业法律工作机构将变“被动咨询”为“主动参与”,由“事后补救”转变为“事前防范”,由在经营中提供法律保障扩展到在决策环节上依法规范,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由书面审核法律文件转为全过程参与法律文件的制订,从而保证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企业国有资产安全无损。 (来源: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