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买房没见预售证别交排号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5:0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彭永生实习生王丹)为加强我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建设厅昨日下发通知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收取售房款或定金,也不得以排号轮候、预订等方式收取任何预付款。超过预售许可范围预售商品房的,按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的有关规定处理。

  省建设厅在通知中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在售楼处公示。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建筑面积、竣工交付日期和非经营性公共配套房屋、基础设施配套的情况等内容,并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每幢房屋分层平面图。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委托房产测绘机构对预售商品房面积进行预测绘,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原房产测绘机构应当对建成后的商品房进行复核测绘,出具正式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并向购房人公示。购房人对所购商品房测绘面积有异议的,可以到房产测绘机构查询或要求实地核查。商品房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的,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打响
协处罚国安罢赛事件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