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看病不再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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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6:44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已有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建立了“三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省政府要求在今年年底前普遍建立落实“三老”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制度,彻底解决老烈属、老伤残军人和老复员军人看病难问题。 我省对“三老”医疗保障的具体做法是:医疗救助,即由民政部门给予“三老”优抚对象每人每年100元至120元的小额医疗补助,保证“小病不出村”;医疗费减免,即由卫生部门对前来看病的优抚对象在挂号、化验、检查、出诊、注射等方面给予酌情减免费用;住院费按比例报销,即对患病住院治疗的优抚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按35%至65%的比例给予医疗费报销;大病救助,即对享受上述三种待遇后,自负医疗费仍超过年收入二倍的优抚对象,再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大病救助资金。经过这4个层次的医疗保障,“三老”优抚对象的医药费可报销60%以上。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