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商场“霸王声明”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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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6:59 齐鲁晚报 |
平时上街逛店,经常看到商家大搞有奖销售,虽然有奖销售的方式五花八门,但有一样却是雷同的:几乎所有的商家在搞活动时,都事先声明自己对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每次看到这个“霸王声明”,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不是明摆着欺负我们消费者不懂法吗?商场靠这句话可以轻松打发走前来讨个说法的消费者,因为绝大数消费者都被“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给镇住了:既然人家有最终解释权,商家说什么就是什么,自己只有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商家对促销活动有最终解释权这不假,但是他们对促销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却没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商家不能兑现承诺,从法律上讲属违约行为,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法律上的解释权是国家司法部门的专属权,商家根本不可能享有。 正是因为普通的消费者不明就里,给商家发布“霸王声明”提供了机会,于是他们在“最终解释权”上大做文章,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 按理说,这种事几乎每年都在发生,但总是有人会上他们的当。为何?依笔者之见,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没有和商家较真,实质上等于承认这条违法声明的合法性。对商家而言,这真是再好不过的事了,他们又怎能自动改正? 因此,若要彻底清除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这样的“霸王声明”,消费者应勇敢站出来,同商场较真,让法律来裁定商家到底有没有“最终解释权”。另外,相关部门不能对这种“霸王声明”不管不闻,应该令其限期整改,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燕山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