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向商场“霸王声明”挑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6:59 齐鲁晚报

  平时上街逛店,经常看到商家大搞有奖销售,虽然有奖销售的方式五花八门,但有一样却是雷同的:几乎所有的商家在搞活动时,都事先声明自己对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每次看到这个“霸王声明”,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不是明摆着欺负我们消费者不懂法吗?商场靠这句话可以轻松打发走前来讨个说法的消费者,因为绝大数消费者都被“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给镇住了:既然人家有最终解释权,商家说什么就是什么,自己只有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商家对促销活动有最终解释权这不假,但是他们对促销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却没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商家不能兑现承诺,从法律上讲属违约行为,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法律上的解释权是国家司法部门的专属权,商家根本不可能享有。

  正是因为普通的消费者不明就里,给商家发布“霸王声明”提供了机会,于是他们在“最终解释权”上大做文章,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

  按理说,这种事几乎每年都在发生,但总是有人会上他们的当。为何?依笔者之见,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没有和商家较真,实质上等于承认这条违法声明的合法性。对商家而言,这真是再好不过的事了,他们又怎能自动改正?

  因此,若要彻底清除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这样的“霸王声明”,消费者应勇敢站出来,同商场较真,让法律来裁定商家到底有没有“最终解释权”。另外,相关部门不能对这种“霸王声明”不管不闻,应该令其限期整改,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燕山客)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打响
协处罚国安罢赛事件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