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斤螃蟹少3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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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7:01 齐鲁晚报 |
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尉伟 实习生 白如金)今天,省城的任女士在光明街海鲜市场买了11斤螃蟹,可回家一称竟少了3斤。在工商人员的协调下,黑心摊主才退还了多收的60多元钱。 今天上午11时许,任女士回家途经光明街海鲜市场,看到一摊位前的螃蟹不错,就以每斤20元左右的价格让摊主称了11斤。回家后,她觉得买来的螃蟹好像有点轻,拿来秤一称却发现11斤的螃蟹,只有8斤重,足足少了3斤。随后,任女士赶忙回到该海鲜市场找到那名摊主。在工商人员的协调下,摊主不得不承认自己缺斤少两,并将多收的60多元钱退还给了任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