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漆片 牵出肇事逃逸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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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7:13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记者邓方华实习生聂飞)一辆长安之星在渝邻高速路上撞倒两人后逃逸,司机没料到,警方根据现场遗留的漆片和高速路管理中心的录像,很快找到了他。昨日,肇事者田尚福被刑事拘留。 本月14日晚21:45左右,渝邻高速路邻水往重庆方向170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死1伤,肇事车辆逃逸。据车祸中的幸存者李强称,当时他所乘坐的大货车经过事发路段时没油了,驾驶员将车停在紧急停车道上,然后和他一起用油管将备用油往油箱里抽,那料后面突然驶来一辆车将他们撞倒。李强说,他醒过来后发现驾驶员已经死亡。 市高速路行政执法二大队人员勘察现场,发现死者身旁有肇事车留下的蓝色漆片和前保险杠银色碎片,之后通过高速路监控中心的录像,查明事发时段有40辆蓝色车通过该路段,其中一辆牌照为渝BZ8815的蓝色“长安之星”有重大嫌疑,该车当晚21:27从渝北大塆收费站上道,又于21:49从渝北沙坪收费站下道。 经查实,该车系江北石马河一居民的私家车,于事发次日到某修车厂更换过前保险杠和蓝色前叶。18日,执法人员在巴南鱼洞镇附近将该车挡获。驾驶员称,事发当晚驾驶该车的是人和某建筑工地管理员田尚福。昨天上午,田尚福被抓获,他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赵长青认为,司机交通肇事后的态度对于定案起决定性作用。如果司机明知驾车逃逸后会导致伤者失去救治时间而死亡,或在驾车逃逸的过程中由于车速过快而将行人撞伤或撞死,这种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就构成了间接杀人。(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