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频频帮员工作假收入证明 房贷月供控制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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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7:36 新华网 |
新闻提示:9月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并开始实施《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规定个人房贷月供要低于月收入的一半。然而,记者近日在南京调查发现,新规实施后的收效不大,许多贷款人的收入证明都有水分。 本意:严控房贷风险 《指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着重考核借款人还款能力,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此前,南京不少银行采用的标准都是月收入要达到月供款的1.5倍。银监会此次出台《指引》的本意,是为了提高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管理能力。 现实尴尬:收入证明易造假 近日,记者分别致电中行南京分行、工行南京分行、建行南京分行等银行的房贷部,得到的答复基本一致:银行审查借款人收入时,主要是看其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然而,不少单位都愿意帮员工造假,开出远高于真正个人收入的收入证明。 市民满先生刚在江宁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款为12万元,按揭18万元,分20年付清,月供1200元。可他的月收入只有1800元,按规定是不符合条件的。但他找单位领导开了1个月收入3000元的证明后,房贷手续就办好了。像他这样在收入证明里加水分,已是众所周知的秘密。尤其是在一些私企,只要和老板关系“铁”,想开多少就开多少。 银行监管:不存在风险 中国银行南京分行房贷部一负责人表示,在操作中,他们一直都不主张对借款人的还款额比例进行“一刀切”。如果某人月收入为1万元,那他完全有能力用超过月收入一半的资金支付房贷,不会给银行带来什么风险;如果某人月收入只有500元,那么即使他严格遵守《指引》,银行也难放心把钱贷给他。 另一家银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透露,其实要监控房贷风险非常容易,只要让贷款人提供一段长时间内月收入和支出情况的银行存折,就可以证明他们的还贷能力。但事实上,由于个人房贷一般只有几十万元,最多也不过百万元左右,真正断供的很少。另外,即使断供,银行还可以拍卖借贷人抵押的房产,与一个公司上亿元的贷款相比风险小。更何况,南京银行业的竞争相当激烈,你不贷,别人就会抢走这笔生意。 经济学博导钟甫宁认为—— “收入作假”最终害买家 即使买房人贷款时在收入证明上造假,对银行来说风险并不大,开发商的风险更小。据银行有关人士介绍,开发商售房时一般都收了4成左右的首期款。即使借贷人断供,他们按照与银行的约定,回购了房子,也照样可以重新卖出去,几乎没有任何损失。 那么,收入证明造假的风险究竟转嫁到谁的头上了呢?南农大经贸院院长、经济学博导钟甫宁认为,真正受害的还是买家。供楼不是一两年的事,而是十几年甚至二三十年的事,风险本来就很大。如果再造假的话,一旦遇到公司减薪、失业、天灾人祸等问题,很容易导致断供。到时候,不但房子没有了,连首付款也会白扔了。 钟甫宁呼吁,单位要考虑员工的房贷风险,不要乱开证明,否则不利于引导员工理性消费。(来源: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