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新交法第一案 刘寰:我拿什么赔付15.69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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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8:17 新华网 | ||
那天的事故是怎么发生的? 回想起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一直以来少言寡语的刘寰有说不完的话。5月9日晚8点多钟,他驾驶奥拓车从东至西在南二环回家,但是当行至菜户营桥东侧一个弯道时,行进在快车道的刘寰发现其前面100米外的中间道有人正在横穿二环路,当时这位穿行二环路的人已经行至中间车道和快车道中间的停车线,根据三年多的开车经验,刘寰猛地踩死刹车,26米(交管部门认定)刹车距离还是让奥拓车中间偏右侧撞上了这位横穿二环的行人。 “我敢说,每一位开车的人都不会想到在二环路上会有行人在行走。”刘寰说,“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奥拓车右大灯损坏,被撞行人被车挑起又撞碎挡风玻璃,从奥拓车右侧滑落,头部磕在路面上,造成穿行二环路行人死亡。” 新交法让我赔偿了66 % 由于正值新的交通法规5月1日起施行,这起交通事故成为新交法实施后的第一案,因此案件的判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根据当时事故的情况,交管部门认为由于双方违反相关规定各负对等责任,这一认定是由于肇事司机违规在快车道行驶,行人穿行二环路。经过三次开庭审理,9月29日,这起交通事故最终判决:刘寰最终赔付15.69万元。“这样高额赔偿让我没有想到。按照双方的认定,这次事故的赔偿金为23.9万元,法院判决的15.69万元赔付占到总赔偿额的66%,这让我很难接受。”刘寰说,“我认为如果不是新交法的实施,这次判决顶多判我30%的赔付。” “以人为本”本没有错 说起新交法所体现的“以人为本”的精神,经过几个月的亲身经历刘寰认为,不管是新交法还是老交法,这一精神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但他对此有更深的理解。 “老交法中,不管肇事司机有没有责任,只要发生行人伤亡事故,肇事司机都有10%-20%的赔付。而根据新交法第76条的规定,汽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不管责任属谁,驾车人都要付赔偿责任,只是有证据表明行人违反法律、法规,驾车人的责任才能减轻处理。新交法和老交法的最大不同是:新交法规定驾车人有举证义务。” 刘寰认为,具体到他的案子,“以人为本”这一精神的体现是模糊的。首先行人为什么横穿二环主路没有有效的制止措施;其次,1.0以下排量轿车不能走快行线是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这一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把这么高的赔偿额强加给个人本身就是有背“以人为本”这一精神的。 我拿什么进行赔付 对于刘寰来说,眼下虽然还在上诉期内,但是一旦维持原判,高达16万元的赔付可能让他不堪重负。刘寰说:“作为个人而言,我们既没有房产,也没有太多的存款,我能承担的可能也就8万元以内,从事发到现在,我已经花费了3万多元,剩余的赔偿怎么办,我现在一点主意也没有。” 刘寰说:“按照有关规定,奥拓车的第三者保险将支付一定的赔偿额,但是由于现在没有结案,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还没有到位。如果维持原判,最高保额仅为5万元的第三者保险又能赔偿多少呢?”现在刘寰并不清楚,保险公司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将会按照怎样的标准进行赔付。但是,按照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这起交通事故中,刘寰最多可能获赔4.5万到5万元。 我是庆幸的 回过头来看一看,刘寰认为自己也是庆幸的。从5月事发到现在,有那么多的人支持他,关心他,网上转发的任何一篇有关他的文章,都有上百个回应的帖子。刘寰说:“其实每一位驾车者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都有可能发生类似的意外事故,但是不管发生在谁身上,都有可能让驾驶者倾家荡产。” “假如被撞的是一位非农户口的人,相应的赔偿额可能要翻一倍还要多,那我所要赔偿的金额可能高达几十万元,这对于一般的工薪阶层是不敢想象的;假如被撞者受伤或者残疾,我的责任可能是长期的。而所有这些,都将使一位普通的驾车者遭遇太多的不幸。” “最后,我只想说一点,不要让个人承担不可能承担的责任,”以人为本“这一精神应该体现为全社会的关怀。” (何登峰摄影/库克制图/李菁娜)(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