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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14岁少女遭8人奸污 人大主任拍案而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8:19 新华网

  郭香今年刚满14岁

  这是一起令人发指的强奸少女案:海南省屯昌县一14岁少女郭香(化名)称,她先后被8人强奸,作案人中,年纪最大的已70岁,其中竟有一家父子三人先后对其强奸。

  郭父报案月余无果上访至人大,屯昌县人大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并对县公安局提出质询案,限期作出答复,并通报侦查结果;三天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同村7嫌疑人因证据不足未局部。人大对公安局提出质询案在海南省尚属首次。

  父亲报案:女儿遭8人多次强奸

  10月15日下午,记者辗转找到此案知情人、少女被奸污案调查组负责人吴运启。当了8年多屯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且与公检法司工作打交道10多年,吴运启还是第一次接触到如此令人发指的强奸案。

  据了解,屯昌县人大就该案对县公安局提出质询后,在屯昌县各机关和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但由于种种原因,县人大主要领导要求对此事“低调处理”。

  早在两个月前,记者就获知这一重要线索,多次欲采访此案,但阻力重重。10月15日下午,在见到记者后,吴运启,这位有着10多年人大工作经验的七尺男子,说起郭香的受害经过,竟禁不住数次潸然泪下(以下是记者对吴运启的采访)——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能介绍一下调查此案的经过吗?

  吴运启(以下简称“吴”):(沉吟片刻)这件事的起因是源于蒋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应雄)的一纸批示。那是今年的7月12日,蒋主任对一个信访件批示,请法工委迅速调查此事。

  记:调查什么事?

  吴:也就是郭香(化名)的爸爸反映,自己的女儿先后被8人强奸,到派出所报案一个多月后还得不到答复的事。太惨了!(用纸巾擦泪)我们接到批示后赶到屯郊派出所调卷宗,发现了一个问题:派出所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把案子转到县刑警大队?我们了解到:这个女孩在家中排行第二,今年14岁。她的爸爸妈妈在今年5月7日发现孩子经常呕吐不止,反应不正常。带她到计生服务站检查,结果是“宫内妊娠54天”。5月9日,郭父就到屯郊派出所报案,称女儿郭香被村里几个人奸污。接案当天中午,派出所就到村里传唤了三个人做笔录。

  记:笔录你见到了吗?

  吴:见到了,笔录中那三个人都承认与郭香有过性关系。但郭父在上访中提到的同村另外几个人没有笔录。

  嫌犯中年龄最大的70多岁

  记:接下来呢?

  吴:接下来的3天时间,我们到村里找到村书记、民兵营长等了解情况。那时,郭家很久没有人住,全都搬山上去了,说4个月不能回村(当时郭香堕胎不久——记者注)。我们找到郭香的堂叔,请他带我们上山。考虑到要了解案发过程的细节,女孩子又不方便与男同志讲这件事,我们还请县妇联的副主席王桂霞一同前往。就这样,14日上午我们调查组一行4人上山找人。

  (一起少女被奸污案引起县人大领导的重视,并责成调查组对公安机关办案进行监督并独立调查,在屯昌乃至全省都少见。也正是人大领导和调查组成员的正义、刚直不阿和锲而不舍追查到底的决心,才使这起罕见的不知还要被拖多久的强奸案能水落石出,得以告破。7月14日,郭香的堂叔带着法工委主任吴运启、副主任许秋敏、县妇联副主席王桂霞及一名镇干部,顶着烈日沿着山间小路上山找郭香。步行2个多小时后,他们在山上的小草寮中见到了这位命运凄惨的女孩。)

  记:你们见到了受害人郭香?

  吴:(用纸巾擦了擦泪水)是的。在山上的小草棚里,找到了郭香和父母三人。我们刚说明来意,郭香这个女孩一下子就哭了。我真没有想到啊,这个女孩子被那些畜生害得那么惨。郭香哭着诉说她是怎么被人侮辱,最早的第一个人是谁,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回忆每次被强奸的细节,对这个还不谙世事的女孩子是怎样的一种折磨!郭香甚至还对我们说,她第一次被强奸时,内裤的带子打的是死结,但还是硬被扯断了。

  (让吴运启、许秋敏等人意想不到的是,郭香说,在一年多时间里数次强奸郭香的人竟有8人,年纪最大的都70多岁了,应该属爷爷辈的了。更不可思议的是,8人当中,竟有一家三口父子三人,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对郭香实施了强奸行为。采访中,调查组的法工委副主任许秋敏也不时地向记者介绍他们了解调查的细节。)

  记:郭香在事发后没有向父母说吗?

  许秋敏:郭香说那些人事后吓唬她说,你要是敢说出去,我们就打死你爸爸和你弟弟。郭香始终不敢说,这样一来,犯罪嫌疑人更加有恃无恐,甚至一传十十传百,说这个女孩“好上手”,久而久之,村里人认为郭香这个女孩子“勾引男人”、“伤风败俗”。

  吴:当时我一听这种说法,肺都要气炸了。(加重语气)一个不到14岁的女孩子,说难听点,连乳房都没有发育成熟,怎么就能勾引男人?这样说简直就是畜生不如!我们调查了解到,因为郭家所在的村只有少数几个异姓人家,同姓同族人相互包庇或欺负异姓人成风,所以说一个小孩子怕被打死也不足为奇。

  (吴、许两位主任告诉记者,据他们了解,郭家直到发现女儿妊娠反应,一再追问下,郭香才向父母哭诉被辱经过。当天,郭父即向屯郊派出所报案。但在焦灼等待了一个多月后,郭家发现,当天被派出所传唤过去做笔录的三个人竟然一点事也没有。

  调查中,派出所认为郭香“智力有问题”,又说“发生性关系时(被强奸时)已满14岁”,“属自愿的,且证据不足”,所以不予立案。)

  “再喊就打死你,连你爸也不放过”

  2004年5月7日,郭家发现女儿郭香呕吐,反应不正常,便带女儿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证实宫内妊娠54天。

  2004年5月9日,郭父到屯郊派出所报案。当天,屯郊派出所传嫌疑人冯××、陈××、郭××到所里问讯,三人均承认与郭香发生过性关系。

  2004年6月11日,屯郊派出所干警下到××村,调查符、李、梁三妇女都证实郭香同她们的孩子同1990年生。但屯郊派出所户口档案中郭香的出生年月日是1989年2月28日。

  2004年5月13日,屯郊派出所传郭香到所里询问,主要情节是:

  2003年2月某日上午9时,郭香在洗衣溪边放牛时,被陈××强暴奸污,手段毒辣。郭香喊救命,陈××威胁说:“再喊就打死你,连你爸也不放过。”第三天下午4时,郭香又在洗衣溪边被陈××奸污。

  2003年6月某天早上,郭香在村边被陈××(另外嫌疑人——记者注)搂到树林里奸污,陈××威胁叫喊就打死你。第三天,陈××再次奸污郭香。

  2003年农历二月十九日下午3时,郭香在县林业局荔枝基地放牛时,被冯××拖倒在地说:“今天是搞定你了。”郭香大声喊,但没有人听到,郭香被奸污,裤链也被拉断了。郭香被冯××先后强奸三次。

  2004年3月某一天,郭香在洗衣溪边放牛时被郭××奸污。不久后,郭香又在山上槟榔园的田头边被郭××奸污。

  2004年6月24日,屯郊派出所送该案至县公安局,局法制股同意立案,吴多东副局长6月25日签字。

  2004年7月5日,县公安局对该案做立案决定书。

  父子三人先后对少女实施奸污

  2004年7月13-14日,县人大法工委深入了解了村支部书记王××、民兵营长周××(该村人),郭香的父母郭××、王××及她本人。

  郭香父母说女儿出生时是陈××(嫌疑人)的母亲接生的,时间是1990年3月28日。

  郭香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当我们问第一个强奸你的是谁时,她眼眶流泪,向我们控诉:第一个奸污者是周××,第一次是在洗衣溪边放牛时,周××把郭香的内裤拉断进行奸污,周××的内裤扔在附近。第二次在郭××家后边奸污。第三次在岳寨路边被奸污。

  第二个奸污者是周××,第一次把郭香引诱到他家,把前门关上,对郭香进行奸污,有九福、么东、么师的弟弟等一群小孩看见。第二次是郭香从他家旁边路过,被周××抱到他床上奸污。

  第三个奸污者是陈××,第一次是在村边的大便池,第二次是在他家,他家老婆打牌去了。

  第四个奸污者是陈××的儿子,第一次在洗衣溪边,第二次是在村边大便处,手段残暴。

  第五个奸污者是陈××的另外一个儿子,第一次是在村边大便处,第二次是从么昌家的黄皮树头抱到村边大便处的树林里奸污,非常凶狠。

  第六个奸污者是冯××,第一次在荔枝园,第二次在他家。

  郭香就是在放牛时多次遭强奸

  第七个奸污者是郭××,第一次从夹岭好远的地方来到洗衣溪边奸污郭香,第二次是在郭香家槟榔园的田头边。怀的孩子就是郭××的。

  (第一个实施强奸行为的杨××属外乡人,调查报告中未提及。——记者注)

  2004年6月17日,郭香母亲带女儿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做人流手术,单手术费就720元。

  我们问郭香,最恨的人是谁?是周××。最残暴的人是谁?是陈××。为什么不讲给父母听?不敢。是不是都不愿意?都不愿意。为什么不反抗?无力,跑不掉。你今后怎么嫁人?不嫁好,就嫁差。

  在法工委的报告中,吴运启写道:“一个幼稚无知,刚刚发育的少女被这么多人奸污,我们感到极其痛心,我们对公安机关在办理该案中,表现麻木、懈怠,甚至误解,感到非常失望。是什么性质的案件都认不清?”

  报告质问说:要是你的亲生女儿被这么(多)人奸污,你的心情怎样?你是党和人民培养的合格的人民警察吗?

  公安局领导“硬着头皮”来开会

  人大主任拍案而起

  这一耸人听闻的强奸少女案经调查组调查并向县人大主要领导汇报后,引起高度重视。7月15日上午,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吴运启、蔡兴导、林书伟三人联名,根据对群众多次走访和深入了解的情况,对屯城镇××村郭香被奸污案提出质询案。

  吴运启、许秋敏向记者介绍说,当天开人大常委会议对公安局提出质询案。会前通知公安局领导来开会,该局工作人员声称局领导当天还要参加另外一个会议。县人大一位领导说:“什么样的会能比这个会更重要?!”结果,公安局的两位主要领导“硬着头皮”赶到了县人大。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参加人员主要有副县长王保光、县法院院长符兴、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康光、“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等。

  会上,吴运启就郭香被奸污案进行汇报时,会场上鸦雀无声,人们对这起罕见的案件异常震惊!很多领导同志不时地擦眼泪。

  吴运启在介绍基本案情后,在会上说:“第一,本案2004年7月5日已作立案决定书,刑警大队不及时侦查,现在案件仍在屯郊派出所,我们建议刑警大队尽快侦破;第二,郭香的接生婆是陈××的母亲,必须及时取证;第三,案犯嫌疑人周××、陈××等仍未来传讯,必须尽快传讯,落实材料;第四,郭父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屯郊派出所哪位干警同意郭香做人流手术,为什么不取证,应追究责任。综上所述,本案是一宗手段毒辣,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强奸案,给郭香及其父母造成很大伤害,给社会造成很大影响,应从快从重依法严惩!”

  会上质询案向公安局提出三点质询:1.案发后,县公安局知不知道?2.县公安局对该案采取了什么措施?3.为什么拖这么久,造成受害人不断上访、反映强烈?8个人为什么只作了3个人的笔录?检查出已经怀孕,但干警为什么叫郭香打胎,又为什么不取证?

  吴运启、许秋敏回忆当时的场景说,问这些关键的问题,公安局方面答不出来。当一位公安局的同志说“当时案发时郭香已满14岁,构不成强奸”时,县人大主任蒋应雄气得拍案而起:“难道与60岁的发生性关系才算强奸?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就是犯罪!”

  吴运启介绍说,当时县公安局两位主要负责人和屯郊派出所所长对质询案进行了答复。其中主要理由就是案发时间长,取证难。蒋主任反问道:派出所到底有没有此案的侦查权?实际上就是公安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及时侦破这起案件。

  当与会的代表对公安局的答复进行举手表决时,没有一个人举手同意公安局的解释!

  许秋敏介绍说,对质询案的答复如果第二次再不满意,按法律法规,县人大就可以提出罢免案。

  人大监督少女被奸污案三天告破

  提出质询案后,县人大责成公安机关就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作出书面答复,并要求认真查找办案拖拉的原因,明确办案领导、办案责任、办案时间,给受害人、群众、人大常委会和提出质询案的人大常委会成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吴运启等向记者介绍,在质询案提出的当天中午,屯昌公安机关就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并先后三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作案件侦查报告。三天后,强奸郭香的犯罪嫌疑人杨××被抓获,杨××承认早在2002年第一次奸污了当时未满14周岁的郭香。公安局8月2日经检察院批准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执行逮捕。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2002年农历十月某天中午在洗衣溪边强奸被害人郭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8月30日上午,屯昌县公安局对“5·9”强奸案侦查终结,依法将该案移送县检察院起诉。

  提起此案吴运启痛哭流涕

  然而,杨××并不是县人大及派出所在调查时郭香举报的作案者7人之一!也就是说,如果郭香反映的同村7人都对她实行了强奸行为,那么加上被捕的杨××,共有8个人曾强奸过郭香。

  杨××何许人?负责调查此案的许秋敏副主任介绍说,杨××是郭父的好朋友,一到农忙时节,郭父就把家在外地的杨××请到家中,一呆就是好长时间。结果没想到竟“引狼入室”。其实对郭香实施强奸行为的第一人就是杨××,事后郭香同样遭威胁。郭香不想说,一是害怕,再者杨××当时是爸爸的好友。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介绍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与未满14周岁少女发生性行为,不管对方是否愿意均构成强奸。也就是说,另外7名嫌疑人与郭香发生性行为时,郭香实际年龄还未满14周岁,不管郭香愿不愿意都属强奸。

  郭香的户口上出生时间为1989年3月28日,县人大在调查中取证郭香实际出生时间为1990年3月28日,即郭香受辱时还未满14周岁。屯昌县公安局在给县人大的书面报告中称:“由于受害人没有及时报案,使公安机关没有收集到更多的有力证据。”记者了解到,由于证据不足,郭香控告的另外7个犯罪嫌疑人未被刑拘。

  至此,县公安局宣布郭香被奸污案告破。

  全家躲在山上有家不能回

  10月15日下午。记者一行驱车上山寻郭香。

  沿着崎岖山路,穿过杂草荆棘,至半山坡上一草寮。郭香双手牵着一只看家的小黑狗,等着这些为他奔波数月的县人大领导,一见到他们,郭香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看上去,郭香俊秀,笑容中带着乡村孩子典型的淳朴,只是体态上要比十四五岁的女孩早熟。

  山坡上,郭家三口、吴运启、许秋敏、记者围坐在一起。

  吴运启:这个村80户人家,多姓周,只有几户异性。现在我就担心这个问题,如果把坏人都抓了,你们还能不能在村里生活下去?

  郭父、郭母、郭香一直沉默。

  突然间,郭父失声痛哭,郭母、郭香也哭。山上的风特别大。

  郭家在山上开垦种了25亩香蕉和槟榔。郭香堕胎身体恢复后,帮父母放牛、干农活。因为不敢回家,至今全家人住在山里的草寮中不能回村。

  郭香只上过小学一年级,只会讲简单的普通话。说起受辱经过,她的声音低低的,不时抹眼泪。

  吴运启告诉记者,郭香堕胎的事传到村里,冯某(与郭香发生过性关系)托人传话说:“打掉(孩子)多可惜,如果证明是我的干脆抱回来我抚养……”

  令郭家担心的现在还不只是村里人的风言风语。郭父说,就在记者采访郭家的前天晚上,深更半夜的有十几人骑摩托车到他山上的草寮附近,用手电四处乱照,大声吵闹。这些人想干什么郭家不知,但认为肯定与郭香受辱案有关。

  “郭香的事全靠政府了!”

  郭父,40多岁,瘦削,抑郁。得知发生在女儿身上的一系列事后,有人说,郭父就像疯了一样。等派出所结果,却杳无音信,找谁谁不认账。他开始放下手里所有的农活到县城上访。

  也许基于此案的特殊性和敏感性,郭父在上访过程中同样遭受过相关单位的推来推去、相互扯皮。郭父曾哭着对记者说:“我的命太苦了!我四处上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很多人看到这个“上访户”,像“疯子”一样徘徊在县府附近的河边欲跳河轻生。

  郭父对记者说,5月9日到屯郊派出所报案,不久传唤的人全都放了出来。此后他至少一周两次找派出所。派出所不处理,他就到县里,鞋都不穿了。那时白天上访,晚上11点走回家。后来干脆睡在县政府的大门口。

  吴运启在向村里人调查时了解到,郭家命运凄惨。郭父1岁时其父救落水女不幸溺亡,自幼四处流浪。郭父为独子,婚后育两女一男。难怪郭香怕被辱的事说出去担心父亲和弟弟会被人打死。

  就在走投无路时,郭父遇到了县人大主任蒋应雄、法工委的吴运启、许秋敏等人。在他的眼中这些人不只是“为民作主的官”,还是郭家的“恩人”、“救星”。他至今也不敢想象,那天到县人大办公室上访后,郭香的事会在全县掀起这样大的波澜,县人大领导会为这样的事质询县公安局。他对记者说:“郭香的事全靠政府了!”

  这是全省第一起人大对公安机关提出的质询案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陈启明日前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屯昌县人大对县公安局提出质询案,这是全省第一起人大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质询案,意义非同寻常。它充分体现了人大对“一府两院”的“钢性”监督作用。对特定问题的调查、质询,直至罢免等,这些“钢性”的监督方式时效强,屯昌县人大充分发挥质询案的监督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这是维护人大权威、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成功范例。(完)(受害人系化名)(记者张一强李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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