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区域金融共同体”在长三角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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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8:58 新华网 |
国内金融业第一个“区域金融共同体”在长三角宣告诞生。该地区16个城市的农业银行前天签署三份协议,实现各项银行业务合作联动。据悉,如果长三角这个共同体运转有效,农行将考虑在全国推广区域联动模式。其他银行也有意组建类似的区域金融共同体。 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区域金融联动”终于迈出了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一步。随着我国金融“入世”后保护期的逐步缩短,如何加快降低不良资产率,增强风险抗御能力是摆在国内银行业面前一个迫切而重要的课题。但由于行政区划限制,同一家银行各个城市分行之间的信贷记录、资信等级等重要信息并没有共享,其中潜在的风险已经引起业内关注。在这种背景下,建立“区域金融共同体”呼声越来越高。 据悉,农行的上述合作机制源于今年4月在上海召开的第一届长三角16城市农行合作发展联席会议,当时明确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四家分行作为牵头银行,负责起草制定长三角16城市农行产品创新与共享、个人业务、市场营销与信贷管理等三份合作协议。 透过签署的三份协议可以看出,这16家分行联动整合的业务范围,几乎涵盖银行经营的各个重要领域。特别是产品创新与共享合作协议,更是将个人业务、公司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中间业务等融为一体,并将长三角16城市农行客户资信共享作为其中的一个附件同时签署生效。这表明长三角16城市农行的合作已不是简单意义上行际间的协作配合,而是一种应对市场竞争和金融风险、加快自我发展的新型合作联动机制。据悉,这一机制的牵头银行将实行轮值制,上海分行是第一届牵头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行长杨明生表示,农行将对长三角的联动合作机制给予政策、资源、技术等方面的一定支持。今后农行研究出台的政策或措施,将更多考虑长三角农行合作的现状和需要,有针对性地适当放宽有关政策的约束边界,给予更大的创新权限和管理授权;并建立起跨区域客户投资经营情况的信息交流平台,尽快实现区域系统联网和数据集中。此外,在防范风险、优化资产质量的前提下,农行将给予长三角分行适当的信贷规模优势。(陈春艳 罗玮琪 何东)(来源:解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