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有望1200元起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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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9:36 新华网 |
东北地区企业的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可以提高到每月人均1200元。昨天,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发布公告,确定辽宁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表示:调整东北地区企业所得税。六行业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根据规定,辽宁省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达到规定条件,都可以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从事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省级财税部门提出使用的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条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后,另行规定。2005年元旦起正式抵扣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认定申请,并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填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纳税人认定表》。2005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正式按抵扣的方法办理。 据了解,200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进项税额首先抵减2004年7月1日之前欠缴的增值税,抵减后有余额的,据以计算应退还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应退税额不得超过本期新增增值税税额;在应退税额内抵减2004年7月1日以后新欠缴增值税额,抵减后有余额的主管机关予以退税。 主管税务机关将在2004年10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两次退还纳税人。纳税人在2004年7月1日以后购进固定资产并取得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认证。企业所得税拟1200元起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东北地区企业所得税将享受优惠政策,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人均1200元,具体扣除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在不超过上述限额内确定。 据辽宁省国税局负责人介绍说,现在的标准为每月人均800元,也就是说如果提高到1200元,企业将每月人均少承担132元的企业所得税,按照1992年辽宁省人均工资992.15元计算,国家税收将拿出18.55亿元,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 省国税局已就此项政策向省政府提出建议,目前省政府正在研究,尚未出台正式文件。(记者 王慧)(来源:沈阳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