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下课堂反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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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9:48 新华网 |
“教育厅机关处以上干部每年到学校听课时间不得少于12课时,各市、县(区)教育局长每年听课时间不少于16课时,其他教育管理人员参照执行,各级教研人员每学期到学校讲课不少于30课时”。 这是宁夏教育厅今年9月初制定的制度,并从今年起,将每年教师节之后的第一周确定为“听课周”。要求将“听课周”集中听课与平时听课相结合,还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检查措施,这一办法实施一个多月以来,在社会上反响较好。一些教师认为,过去下课堂只是教研人员经常做的事,此次制定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进课堂制度,有利于转变作风,深入实际,及时了解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便于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一些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在听课活动中,还与教师、学生座谈,从中发现了一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