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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证监会打“组合拳”降低券商发债融资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9:55 新华网

  央行证监会打组合拳降低券商发债门槛

  长期因缺钱而不断引发违规融资行为的券商,终于可以合法地通过发债进行融资。昨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分别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修订之后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前者是央行首次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满足其短期融资需要;后者进一步降低证券公司发债融资工作的门槛,满足其长期融资需求。

  一长一短“组合拳”出手,是央行及证监会联手落实国九条的具体举措,从制度上打破券商融资瓶颈。受此消息刺激,昨日深沪股市止跌飘红,中信证券和宏源证券更大涨约7%。

  发债期最长可达91天

  长期以来,因缺乏合法的融资渠道而产生的挪用客户保证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各种违规行为,不断累积成证券行业的潜在风险。随着股市低迷、德隆系的拖累以及严管风暴骤起,问题券商接连暴露出来。资金链紧张成为绝大多数券商的心头之患。昨日央行发布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首次采用市场化方式,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期限最长可达91天,由供求利率双方自行确定,办法自11月1日实施。市场人士分析,这一办法的本质是采用市场化方式,通过货币市场产品,逐步满足证券公司合理的短期融资需求。一名证券分析师对记者称,目前证券公司从同业市场拆入资金的期限不能超过7天,无法满足经营实际要求。如果允许发短期债,且期限最长可达91天,即可以缓解临时性的资金短缺。

  该办法特别注意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市场化定价等关键制度设计,强调更多地依靠市场选择进行扶优限劣。例如,央行在《办法》中规定了申请发行短期债券的券商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券商必须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一年以上;近一年无信息披露违规记录;最近一年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

  记者翻查有关资料发现,在现存的120多家券商中,成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的券商仅30余家,短期看能启动发债的券商应不多。但长期而言,则为有实力的优质券商增加了一条短期融资的合规渠道。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券商短期融资被明令禁止投资于固定资产、营业网点建设和股票二级市场,也不得为客户证券交易提供融资。

  发长债无需“最近一年盈利”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大幅降低了证券公司发债的门槛。首先,取消发债最高期限。同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债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40%,据此,券商发行5年期债券的利率最高为3.9%。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这一票面利率低于商业银行次级债利率,也低于最近发行的国债利率。取消发债期限的限制,可增加证券公司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最为突出的是,取消了发债公司“最近一年盈利”的要求,而且债券上市的最低面值由2亿元改为5千万元且发债可以不提供担保。据了解,原《暂行办法》自去年10月18日施行以来,共有14家证券公司递交了申请,证监会今年已经先后核准长城、中信、海通、光大、国泰君安5家公司发债。但原办法的门槛过高,例如,发债公司“最近一年盈利”的要求,在券商普遍亏损的情况下,几乎难倒了多数证券公司。而此次修改照顾了证券行业的经营现状,可使更多证券公司获得发债券机会。不过,据记者了解,由于券商行业风险较大,使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心存谨慎,短期看券商发债未必引起它们太大的兴趣。(记者/谢美琴)

  分析:券商融资新政对市场影响深远

  市场聚焦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分别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修订之后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这可以看作是“拓宽券商合法融资渠道”这一国九条中重要一项得到落实。我们认为,两个办法同时出台,表明我国证券管理层正在谋求建立一种券业的优胜劣汰机制。此举将对中国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就券商本身而言,更大规模的重组将有望出现;券商重仓股将显著分化;马太效应将在券商中显现。就市场而言,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对于国九条落实的信心,对于股指而言,是加分的因素。

  券商融资新政四大看点

  其一,《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修订之后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分别是针对证券公司短期融资需要,以及长期融资需求而制定的。

  其二,扶强汰劣倾向明显。比如,发债要求上,对券商净资产的要求是10亿元,这将使大部分券商被拒之门外;而且完善定向发债的担保要求。

  其三,对券商发债条件给出了一些让步。如,取消发债最高期限的规定;取消拟公开发债发行公司“最近一年盈利”的要求;将债券上市的最低面值由2亿元下调为5000万元。

  其四,明确了资金用途。短期融资不是为了炒股。办法规定,短期融资不得用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为客户提供融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等。

  总体来看,两个部分的制定体现了一定的市场化特点,相信会为优质证券公司筹集资金创造便利条件。

  券商融资新政有四点影响

  其一,短期而言,券商融资新政的目的是为了救“灾难深重”的券商。

  其二,长期来看,中国券商业将走上一条新路。一方面,大批券商将被迫走向重组、托管、破产的道路;另一方面,少数券商将在这个过程中做大做强。所以,新政将促进券业大规模重组的出现。所以,新政策对优质券商意义十分重大。

  其三,券商后续政策可期。可以认为,两个办法是落实“拓宽券商合法融资渠道”的重要举措,但不是全部。有信息表明,新的《证券公司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出台已为期不远。

  其四,政策“组合拳”仍在不断打出。据推测,近期可能出台的政策应当包括,新的新股询价制度、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直接入市、年内融资计划等等。

  机会与风险并存于

  券商重仓股分化中

  就市场层面而言,券商融资新政,将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对于市场整体而言,长期看无疑是利好,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对于国九条落实的信心,对于股指而言,是加分的因素。短期而言,券商重仓股的显著分化将对市场形成新的冲击,其主要体现在部分券商重仓股将面临大幅回落命运,进而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券商重仓股的分化,将使得真正的机会与风险出现。事实上,周一券商重仓股分别处在涨幅榜、跌幅榜前列,就已经为分化做了最好的注解。主要的风险在于:绩差券商的重仓股面临券商出货压力,所有券商的绩差重仓股面临被抛弃的压力。主要的机会在于:优质券商的优质重仓股存在机会。现在一些券商的重仓股构成有些变化。比如,国泰君安的重仓股、中信证券的重仓股、申银万国的重仓股,等等,去年已经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它们的组成,已经和基金重仓股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所以,如果这些股票跟随性回落之后,是存在机会的。(中证资讯/徐辉)(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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