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帮忙"持猎枪杀人 疑犯张某昨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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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0:14 新华网 |
张华因朋友与人发生冲突,为帮朋友竟用自制猎枪射击对方,致一人死亡。疑犯张华、马亮被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1月27日晚,疑犯马亮及夏侯军、马力平(另案处理)等人在宝安区桥头村凯华的士高喝酒时,与武锡雄等人发生冲突,夏侯军打电话叫张华携猎枪过来帮忙。之后张华携带猎枪到的士高与夏侯军等人汇合。 当晚11时许,张华持猎枪,马亮及马力平、夏侯军等人持刀冲入凯华的士高对面的巷子里,张华先朝天开枪,听到枪响,巷子里的人随即散开。张华抓住被害人刘孙龙,开枪打中刘孙龙左肩,后分别逃离现场。被害人刘孙龙被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警方今年2月5日在湖南抓获马亮,2月9日在贵州抓获张华。 市检察院认为,张华、马亮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华2002年11月曾因盗窃罪被判刑6个月,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法庭上,张华对罪行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刘良龙 江波 周顶) (来源:深圳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