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提级执行”为214员工追讨欠薪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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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0:22 新华网 |
昨天(19日)下午,在珠海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珠海市飞翔达实业有限公司214名员工从执行法官手里领回了拖欠近1年的工资共98万元。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志超告诉记者,该院执行庭采取了优先立案、提级执行、先行支付等多种措施,在各方面的配合下,优先为这批员工追回了欠薪。 公司停产欠员工工资98万 珠海市飞翔达实业有限公司停产后,一直拖欠着任广全等214名员工的工资,这些员工生活没有着落,大部分没有重新找到工作,有的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员工们多次向劳动部门投诉。珠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也下达了民事判决书,依据生效仲裁及民事判决书,珠海市飞翔达实业有限公司应向214名员工支付98万元欠薪。 然而飞翔达实业有限公司欠债累累,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两银行起诉该公司拖欠借款案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在珠海市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法院变卖了该公司抵押给两银行的空调机,共变卖得款为5000多万元,在变卖所得的款项未能清偿两家银行债务的情况下,取得两家银行的支持,该院从变卖所得中抽出了98万元,并优先偿还给员工。 法院开辟“绿色通道”追欠薪 昨天,该院执行法官告诉记者,珠海中级人民法院自去年以来,专门为追索工资、劳动报酬、赡养费等赔偿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志超介绍说,工人工资是基于劳动合同关系产生、维持劳动者生存权的特种债权,获取工资是工人维持生存的基本权利,法院在执行中应优先解决企业拖欠的工人工资。 据介绍,今年以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提级执行等措施,清退了涉及5800多名员工共4755万元欠薪。(记者黄文生通讯员任慧娟报道)(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