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牛鉴定”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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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0:35 人民网 |
赵志疆 如果换作前几年,“亲子鉴定”还是一件新鲜事物,但是现在,别说“亲子鉴定”,就连“亲牛鉴定”也不稀罕———据10月18日《法制时报》报道,前不久,海南省临高县两农户家的母水牛先后丢失,为了一头“流浪”母水牛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并为此对簿公堂。法官提出双方各预交5000元人民币作为对母水牛作“亲牛鉴定”的费用,最后因一方当事人无力承担此项费用而输掉了官司。 翻阅报纸,诸如此类的“亲牛鉴定”事件在其它地方也屡有出现。作为一项高新技术,“亲牛鉴定”通常能够得出令人信服的结果,明确牛的最终归属。但是笔者所关注的问题是,如此高额成本的鉴定在解决此类纠纷中的实际意义究竟有多大? 几千元的鉴定费用,已超过了一头牛本身的价值,对于农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他们之所以甘愿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做鉴定,我想,已经不仅仅是去争夺一头牛的归属,更多地只是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为了赌一口气———而这是对诉讼的一种误解。 据报道,发生在海南的这起事件是由法院首先提出做“亲牛鉴定”的,我以为,这种做法值得商榷。当纠纷出现时,法院理应积极调解,尽可能避免矛盾的激化,不能简单搬出“亲牛鉴定”的法宝,企图一“鉴”百了。当涉事双方争执不下时,情绪难免失控,而“亲牛鉴定”的出现更是使他们势成骑虎。伴随着鉴定结果的出现,败诉的一方势必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由此可能导致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这种做法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其本身也违背了处理纠纷的经济性原则,实不足取。而在缺乏足够证据的前提下,仅仅是因为一方无力承担高额的鉴定费用就被判输了官司,更是有失公允。 笔者并不否定“亲牛鉴定”的意义,如果有一天这样的鉴定就像日常打针吃药一样,花不了几个钱,那无疑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有效方法。但是目前,此类鉴定的费用颇偏高,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应更多地从当事人利益出发,不能把它视为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我想借这件事说明一个道理: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不仅要追求客观公正,而且同时应当考虑当事人的心理承受力和经济承受力,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来源:《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