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档案盖有交通局公章 写明退休工资29.2元但20年分文未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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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0:5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退休20年没退休工资 刘云现住从化佛岗县汤塘镇竹山高坊村。他回忆说,从1955年开始,他一直在良口搬运站做搬运工。1962年调往吕田搬运站工作,1982年办理了退休手续。 虽然手头拿着从化劳动局发出的《工人退休证》,但刘云回农村后就一分钱退休工资都没拿到。由于一时无法找到自己的退休档案,他们也没办法去有关部门投诉。 2002年,刘云的亲属终于查到了他的退休档案。档案分别盖了搬运站和从化交通局的公章,还写明刘云每月退休工资29.2元。拿着档案,刘云开始向有关部门投诉。 从化市退休工人管理委员会肯定了刘云是“正式的国家退休工人”,于2003年5月9日组织从化劳动局、交通局等协调,但最终没有结果。从化劳动局在给刘云的《复函》中称,领不到退休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吕田搬运站已倒闭破产;二是当时没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称该案已超过了法定的申诉时效。 申请仲裁被驳回诉诸法院 刘云不服,向广州市劳动局申请行政复议。广州劳动局认为《复函》没有适用法律法规,理由不充分,撤销了该《复函》。 《复函》虽然撤销了,从化交通局依然拒绝为刘云发放退休金。2004年6月,他只好向从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年8月,该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认为刘云领不到退休金,是搬运站的经济能力差及当时国家还未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造成的。他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认为刘云的申诉已超过仲裁的法定申诉时效,驳回了申诉。 刘云不服,诉至从化市法院,要求从化交通局补发20年来的退休工资约6万元、赔偿给他精神损害赔偿费3万元,并恢复其退休工人的一切待遇。法院将择日宣判。(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