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职工“代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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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2:24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 崇明县交通局工会积极发挥政策宣传员、职工代言人作用,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今年,该局所属的崇运公司和于通公司共有208名职工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一些职工开始对企业改制存在逆反心理或抵触情绪。该局工会根据党委提出“以人为本搞改制”的工作思路,做到思想发动在先,改制工作在后;政策宣传在先,改制方案在后;提高认识在前,解除劳动关系在后。并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召开职代会、座谈会和个别访谈进行集中宣传,做到改革方案真情告知,增强了职工群众对企业改革改制的承受能力。对改制中的重要事项、企业改制的决策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职代会审议通过”原则,做到职代会不开,方案不出台,职工代表不举手,不予通过;职工一时接受不了的方案,不急于求成。 职工在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最关注的是自己的就业和生活问题。为此,该交通局不是将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简单地推向社会,而是贯彻“有情操作,小步快走,多点多流”的方针,把解决职工就业安置和生活问题列入企业党政工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为职工落实岗位,解决就业问题。首先在产权转让中与受让方约定合同,保证原企业90%以上职工继续上岗就业,即在解除与老企业劳动关系的同时,签订在新企业就业上岗合同。同时,积极捕捉市场信息,千方百计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议安置职工。今年以来,已先后为90多名下岗职工寻找到新的就业岗位。其次,建立扶贫帮困基金和帮扶制度,采取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捐一点、行政拨一点、盘活变现呆滞物资筹一点等途径,筹集扶贫济困资金;同时,对32户特困职工家庭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并落实了帮困措施。 通讯员陈进修记者李貌(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