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纷争竟杀人 兄弟均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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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4:27 新华网 |
新华网昆明10月20日电(区鸿雁王研)10月18日,被押在曲靖市麒麟区看守所的周氏弟兄听到法院被告人周培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连同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7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周培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时,流出了悔恨的泪水。 今年4月15日晚22时许,周培刚带女友到某酒店玩耍,因等候的电梯未到,他就用脚踢电梯门。酒店经理李谷裕见状进行劝止时,引起了周培刚的不满,双方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被酒店工作人员劝开。周培刚随后打电话告诉其兄周培毅,让他帮忙报复。不久,携带一把长刀和一根电击器赶到酒店的周培毅与弟弟一起,将酒店301号包房内的李谷裕喊出房间,用电击器对其进行击打并用长刀刺其左胸部。 当晚11时许,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民警赶到酒店将已被工作人员控制的周培毅、周培刚带回警署审查。被害人李谷裕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心脏失血性休克死亡。经警方提审,2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5月14日,两人被执行逮捕。 今年29岁的周培毅曾于2000年9月5日因运输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未执行),27岁的周培刚则曾因贩卖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999年3月29日刑满释放。 18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持械对被害人进行打杀,致被害人死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培刚积极邀约被告人周培毅报复被害人李谷裕,被告人周培毅对被害人李谷裕实施了致命伤害行为,作用相当,均是主犯。据此作出前述判决。 综观近年的暴力案件,常因一场小小的纠纷,一件鸡毛蒜皮的琐事,甚至一句不投机的话引起。办案法官提醒人们,当您选择用拳头解决问题时,一定要权衡一时之气与生命、自由孰轻孰重。他希望,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法的精神能真正深入人心,让民间小纠纷酿成恶性案件的悲剧越来越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