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会就政制发展进行公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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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3:5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香港10月19日电 (记者苏晓)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曾荫权19日在此间表示,香港的政制发展必须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而且不能抵触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26日就此问题作出的决定,因而特区政府不会就政制发展进行公投。 对于有立法会议员提议特区就07/08年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选举方法进行公投,曾荫权表示,立法会议员和特区政府办事都要实事求是,特区政府在处理政制发展时,不能抵触今年4月26日人大常委会所做出的决定;而且基本法已经有明确规定,修改07/08年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方法必需达到3个共识,即必须有三分之二立法会议员的支持,以及行政长官和人大常委会的同意。 曾荫权说,目前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正在研究香港各界对07/08年两个选举方法修改的意见。他说,市民大众给了政府许多宝贵、务实、理性的意见,我们会将这些意见作为年底前发表的第四号报告书的基础,作一个清楚的归纳,使社会能够进一步深入、广泛地进行讨论,以找到一个切实可行的适合香港的政改方案。 曾荫权希望在明年中之前社会可以凝聚共识,届时特区政府会发表第五号报告书,提供主流的方案,让市民大众进行讨论,争取立法会和市民的支持,然后将进行立法的工作。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10月21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