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新法规 冬季供热期用户室温提高2℃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5:13 青岛新闻网

  昨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将审议供热条例(修订草案)等地方法规

  早报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获悉,会议将审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修订草案)》等地方法规,其中供热条例提出供热将分户计量,采暖期内用户室内温度从现行的16℃提高到18℃。

  《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修订草案)》中提出: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的集中供热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按双管系统及具有温度调控、分户热计量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并预留安装热计量器具的位置。

  《条例》提出,现有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集中供热系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逐步进行分户控制和热计量改造。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设施保修的整改、维修和调试等保修责任。

  供热单位的年度供热设施检修,应当避开采暖期进行,并提前15日通知用户。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充水试压,必须于7日前通知用户。

  市区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0日至次年的4月10日,采暖期内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低于10℃。(记者 潘修雷)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阿里汉下课几成定局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