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火灾明火基本扑灭 有关责任人将受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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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7:30 新华网 |
昨日(20日)下午,记者从国家林业局防火办公室获得最新消息,截至昨日中午,经过12000多名森林灭火人员的连续奋战,并采取人工降雨等措施,黑龙江大兴安岭等地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胜利。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灭火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对造成火势失控的责任人依法惩处。5000名军民明日撤离 截至昨日11时许,经过国家林业局卫星监测,在卫星图片上没有发现大面积明火。到17时30分,巡航归来的直升飞机和卫星云图都没有发现火点和烟雾点,伊春市境内的火情彻底被扑灭,参加扑救的5000名军民计划明日有序撤离。 另据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位于沾河市的幸福、天龙山2个火场仍有明火,前线灭火队员正在集中优势兵力全力灭火。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一位林业专家称,此次森林火灾主要是地表火,着火的地方多是树林的边沿和地面上的草甸地带。他认为,被烧过的林木80%以上不会死亡。 灭火在前追究在后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已确定此次火灾起火的源头是在黑河地区。当时该地区正在有计划地烧除“防火线”,但由于天气发生变化,当地的风力突然加大造成了火势失控。 昨日下午,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大火完全扑灭后,造成火势失控的责任人将依法受到惩处。” 2004年5月,大兴安岭地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该文件明确规定:“因发生人为火而造成森林火灾,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当年不予提拔重用,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要依法依纪追究各级领导责任,直至刑事责任。”(记者申延宾实习生薛雷)(来源: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