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严禁随意涨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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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8:14 新华网 |
新华网广西频道10月21日电(记者刘媛媛)日前,广西南宁市涉及招商引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公共事业收费单位纷纷承诺,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不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和随意涨价。 南宁市物价局局长李烜说,行政事业收费实行的是收费许可证制度,因此,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合法收费的唯一凭证,凡收费许可证上没有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对于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的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必须由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其收费按照自愿有偿、署名委托的原则,禁止强制指定评估、指定服务并收费和越权定价、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的行为。 广西物价局收费处和价格处负责人强调,作为中国和东盟国家间的一次国际性盛会,博览会期间更应严把收费关,对于违规的部门或单位,将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南宁市工商、环保、供水、供电、公安等部门均表示,将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本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查,确保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完)(广西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