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拍卖纳税人担保财产 清理欠税款1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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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8:4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 通讯员/李艾凤)笔者昨天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该局近日成功拍卖了纳税担保人财产、抵缴欠税款。据悉,这是广州市拍卖担保人财产为欠缴税款者完税的首个较为成功的案例。 据了解,广州市某建安公司主营建筑、安装、装修业务,在2003年11月时曾因未足额申报税款而被广州市地税局作出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68.4万元的处理决定。地税局曾先后采取发出责令限期缴税通知书、停供发票等多项追缴措施,但该建安公司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后经地税局了解到,该公司近年经营形势每况愈下,已无能力清缴欠税,虽然该公司承建的两个楼盘已经完工但仍未结算的工程款达千余万元,直接导致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清缴欠税。因此,地税局根据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该公司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相关资料,并依法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该公司提供纳税担保,房地产开发公司则提供了四套未设置抵押权的商住楼为该公司办理纳税担保,同时地税局和房地产公司经过协商,双方约定缴纳期限。由于房地产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所担保的税款,2004年6月,地税局对房地产开发公司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查封担保财产并委托拍卖。目前,拍卖款项115万元已执行入库。 |